边防军合作搞走私,那个时代确是雷人,要搁在我朝这地方连缉毒警贩毒也早就见怪不怪了。赚钱才是硬道理。这笔生意莫里曼队长赚了26000+32000+42000+20000+12000+60000,这是192000第纳尔,约合600公斤白银,近60公斤黄金。当然,这不是莫里曼队长自己一个人的利润,这生意他自己可办不了,绝大多数利润都得给背后那位大人物。就是那点可怜的分红也是得跟各路合作伙伴一起分掉。
少校念完,莫里曼队长发话了:“我马上付款。今晚就去取货。”更雷人的事情发生了。
队长说完这话从身边提出一只沉重的小箱子,不是要签支票,而是支付实物黄金。11万第纳尔,330公斤白银,也就是30公斤黄金,当时金银比价一比十一。
少校耸耸肩,收好黄金,拍拍箱子,似乎是在打趣的说,“可惜一年只能进行两次这种交易。有些事我的上级和前任一直都守口如瓶。希望这次也会有意外惊喜。”
莫里曼队长似乎明白了什么,马上有从自己兜里拿出两块黄金,每块大约有100克重吧。少校收下,满意的笑了,心领神会,立即从兜里又掏出一份报价单,价格不一样的报价单。其实有些事你们懂的。莫里曼队长用不到半斤黄金稳稳地多赚了一公斤的黄金。这赚取的是在另一边负责销售那位大金主的黄金,人家有来头,他也不敢赚的太多。同样,终端销售端口,这位金主也会照样坑莫里曼队长,多卖钱少报账,少给他分红。我独吞点,你独吞点,每个流通环节都有人食利自肥,等货物到了终端消费者手里,工业国家的普通日用品也能给搞成天价。其实,天朝市面上很多舶来品的价格就是这样涨上去的。例如,路虎发现者和悍马等这些美国普通人也买得起的高档汽车。
莫里曼队长这桩生意的背景似乎很简单。上任皇帝在位的最后十来年,因被联合帝国灭了仆从国,塔斯曼帝国与联合帝国交恶,终断边贸,以为可以断了联合帝**的优质军马供应,可真正被切断的确实帝国内部富裕阶层的奢饰品供应。可是塔斯曼帝国内的市场仍在,需求旺盛,有购买就有出售,各路走私集团应运而生。莫里曼队长一伙就是其中之一,他这边还有一位管理后勤仓库的同伙。这个走私集团的头子,也是真正赚大头的那位是首都罗塔城的巨富,军队后勤部门高官帝国本族人尼罕察布将军(第一卷中,军火大臣尼罕加农将军的祖父),还有他的好友本族人富商官商阿姆撒墨兰(帝国末年首相阿姆萨德利耶的祖父)。支付货款的黄金大部分自于阿姆撒墨兰私采金矿所得,他的走私更多是为了洗钱洗黄金。对他这种本族人贵族官商来说,走私是小事,交足罚款就行了,而私采金矿那就得下狱了。洗钱是必须的。
为什么每年只能来两次这种交易呢?说的简单点是因为货物运输问题。尼罕加农的爷爷尼罕察布是在利用帝**边境补给运输队来转运这些货物,运输队每年给这段边境地区输送两次弹药补给,马队送下补给,回程带走货物。莫里曼队长能被选中入伙,全是因为补给仓库恰好在他的防区。边境线上的进货口岸不单是莫里曼队长自己,这个走私团伙的进货网络几乎遍布整个边境,陆上的联合帝国只占一小部分,跟萨克森温莎帝国的舰队合作搞海路走私那才叫给力。
战友们和部下都知道这位资深千人队长参与着大人物的大生意,有几个甚至忍不住贪心入伙了,因为有时候联合帝国的运输马队需要从他们的防区卸货。同僚们都得了好处,也就不多说什么了,几个千人队长一直一起帮着他和那位后勤仓库管理官欺瞒边境军分区上级。
这种走私生意利润丰厚,但绝对是长不了的,买卖利太厚了,想干住必须要有后台。历史上任何一个军区的走私生意在失去庇护后都是接了领导电话立马就关张。
阿史那思迪奥可不像他年老昏聩的父亲那样好骗,即位前就对某些事情心知肚明,当内政理顺之后,他开始整顿吏治,改革税制,“对某些人的经济问题要下手严查”。尼罕察布和阿木撒墨兰嗅到气味后主动提出告老还乡,还主动献给新皇帝黄金160公斤,“做生意赚来的,放在家里实在是太多,违法,还是献给帝国吧。”其实,这只是那些还没来得及通过走私洗钱处理的非法所得。在此之前他们用走私获得的暴利广置田产,花掉了绝大部分非法获利,完成了洗钱。
阿史那思迪奥是个通情达理的人,他只知道这两位搞走私,对于私采金矿一无所知。“既然钱都在帝国本族人手里,那这事就算了,也不是什么大事。”皇帝赦免了这两位本族人同胞,但对于那些作奸犯科的异族人奴隶,皇帝可就不客气了。
末代首相他爷爷解散了整个走私团伙的本族人骨干,并给同胞们销毁罪证,至于异族人奴隶,“皇帝需要他们的脑袋立威,那就把这些奴隶们送给皇帝吧。”
五月中旬,后勤仓库管理官等到了弹药运输骡马队,但带他们来的却不是接货的帝国本族人,一丝不安笼罩在他心头。几天后,五月底,几位来自行省首府的军事监察奉命前来逮捕他。人赃俱获,无从辩
喜欢大国杀请大家收藏:(m.520book.cc),520阅读网更新速度最快。